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直属各单位:
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。经2017年4月22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,现将市长、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:
朱 晨(党组书记、市长)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。负责编制、人事、财政、审计工作。
分管市编办、市财政局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审计局、市咨询委。
林 亮(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市长)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,协助负责人事、财政、审计工作,负责发展改革、粮食、税务、劳动保障、国资、国土、债务性收入、金融、上市、交通、行政审批改革(招投标)、信访、统计、接待、机关事务、公安、国家安全、司法、法制、人民武装、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政府办公室(法制办、研究室)、市发改委(物价局、粮食局)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国土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统计局、市国资委、市审管办(招管办)、市机关事务局、市金融办、市接待办、市征收研究指导中心(征收办)、市房监办(企发办)、市机场办、市公管局、市运管局、市港航局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、市援疆指挥部、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。
联系市人大、市政协、丽水军分区及各驻丽军事机构、市养生经济促进会、市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信访局、市国安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、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、丽水银监分局、市农发行、丽水农信办、各商业银行、各保险公司及证券营业部、省第七地质大队、浙江省之江监狱、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、铁路丽水站、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。
陈 重(党组成员、副市长、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书记) 主持景宁县委全面工作,不参与市政府具体分工。
林 康(党组成员、副市长) 负责民族、宗教、城建、商贸流通、侨务、外事、环保、城管、市场监管、质监、人防、台湾事务、档案、检验检疫、海关、烟草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民宗局、市建设局(规划局、测绘局)、市商务局、市外侨办、市城管局(城管执法局)、市环保局、市市场监管局(工商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、食安办)、市质监局、市人防办(民防局)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。
联系各民主党派、市台办、团市委、市档案局、市侨联、市无线电管理局、丽水检验检疫局、丽水海关、市烟草局。
卢彩柳(副市长) 负责教育、文化、卫生计生、体育、新闻出版、广播电视、地方志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教育局、市文广出版局、市卫生计生委(中医药局)、市体育局、市广电总台、市方志办、各高等院校、市属高级中学、市属医院。
联系市关工委、市社科联、市文联、市红十字会、丽水日报社。
王小荣(党组成员、副市长) 负责农业、农村、扶贫、水利、防汛抗旱、林业、民政、老区、旅游、移民、供销、老龄、气象、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民政局、市农业局、市林业局、市水利局(渔业局)、市旅委、市老区办、市移民办、市供销社、市农科院、市林科院、市瓯江景区管委会(筹)、市千峡湖管委会、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、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。
联系市农办(扶贫办)、市妇联、市老龄办、市慈善总会、市气象局、市残联、北海水力发电公司、紧水滩电厂、玉溪电站。
徐光文(党组成员、副市长)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、科学技术、知识产权、安全生产、生态产业集聚区(开发区)、招商引资、对外协作、电业、邮政通讯、驻外办事处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经信委(中小企业局)、市科技局(地震局、知识产权局)、市安监局、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(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委会、市经合办(市招商局)、各驻外办事处、丽水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。
联系市总工会、市工商联、市科协、市传输局、丽水电业局、市邮政管理局、市邮政公司、各石油公司、各电信通讯公司。